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五型机关 > 正文

焦作市直机关2014年度“五型机关”调研考核工作方案

作者:日期:2015/10/16 15:55:51 人气:45

焦直文〔2015〕37号

焦作市直机关2014年度“五型机关”调研考核工作方案

一、时间
2015年5月上旬至6月上旬。
   二、内容
1、考评2014年度市直机关创建“五型机关”活动情况。
2、听取机关基层党组织述职述廉。
三、范围
直属市直工委管理的机关性质的党组织。
四、方式
此次调研考核共分4个组(每组成员及考评单位名单见附件1)。各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和个别座谈等形式,对市直机关单位逐项检查考评。具体方式如下:
1、考评“五型机关”创建活动。根据新修订的《2014年度市直机关创建“五型机关”百分考评细则》(见附件2),对各单位2014年的创建活动进行百分量化考评,按具体得分数进行排名。
2、听取机关基层党组织述职述廉。根据市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两个《意见》和《中共焦作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要求,听取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述职述廉,并选取部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机关党组织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要在5月6日前发至邮箱:jggw1315@163.com,并在调研组调研时递交调研组)。
五、要求
1、掌握方法。考核组成员要熟悉考评、检查工作方案和相关文件资料,切实掌握工作方法和有关要求。考核组要提前与被考核单位联系,通知被考核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公平公正。此次考评结果将作为推荐评选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考核组要严格按评分标准客观、公平、公正评分,不得打“人情分”、“关系分”。
3、严肃纪律。考核组所有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禁止私自向被考评单位反馈考核情况,禁止在被考评单位用餐,禁止接受被考评单位或个人馈赠。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及时总结。考核中要注意发现典型、挖掘案例,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考核结束后,考核组请于6月10日前,将相关考评表、总结材料及检查结果等报至纪工委。

附件:1、市直工委考核组分组及考核单位名单;
        2、2014年度市直机关创建“五型机关”百分考评细则。
      (点击下载:附件1:工委考核组分组及考核名单.doc
                                附件2:2015年五型机关百分考评细则1.doc


                     中共28365-365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