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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直机关工委2011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规划

作者:日期:2015/10/16 16:32:31 人气:36

焦直文〔2011〕13号

     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焦作市直机关工委2011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规划》的通知

工委各部室:
    现将《焦作市直机关工委2011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28365-365
                                    2011年1月18日



焦作市直机关工委2011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规划

2011年,为进一步提高市直工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推动市直工委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健康协调发展,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根据《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市文明委《关于加强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和意见,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抓住根本,突出重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强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努力推动机关党的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为焦作早日实现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建设更具活力新型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按照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严格要求,狠抓落实,全员参与,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确保2011年实现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目标。
三、创建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直机关工委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工委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办日常具体的创建工作。同时,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切入点,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安排,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市直工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创建情况,总结创建经验,安排创建任务,确保整个创建活动的扎实有序、卓有成效。
2、明确创建责任。市直工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各部门落实具体的创建计划,做到每月都有创建重点,每季都有创建亮点,半年一个创建高潮。将创建文明单位纳入工委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作为对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奖励的主要依据,对重视程度高、创建成效大的部门进行表彰,对态度消极、创建不力、起色不大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党员干部要当好先锋,全体干部要积极参与,形成创建合力。
3、加大宣传力度。召开动员会,利用简报、网站、宣传栏、标语、桌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重大意义及创建活动的具体内容,增强工委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调动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人人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4、抓好督促检查。坚持将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市直工委将组织专人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创建文明单位情况进行检查,并经常在信息刊物上反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积极宣传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四、创建内容及责任划分
(一)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
1、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为重点,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机关党员干部头脑。每季度印发政治学习意见,落实中心组和机关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12次,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不少于100个学时,切实做到时间、地点、人员三落实,每次学习有考勤记录,有学习笔记,确保学习效果。
(责任领导:庞在煜、徐公平   责任人:李志青、陈东晓、王国凡)
2、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增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
(责任领导:庞在煜   责任人:李志青)
3、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
(责任领导:庞在煜   责任人:李志青)
(二)积极抓好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廉政建设和纪律教育。
1、制定领导班子及个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
(责任领导:王晓垠   责任人:王国凡)
2、深化“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带头加强政治修养、理论修养、道德修养、作风修养、纪律修养,带头加强党内生活锻炼,增强党性观念。
(责任领导:王晓垠   责任人:王国凡)
3、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使机关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蚀。
(责任领导:王晓垠   责任人:王国凡)
(三)着力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建设。
1、广泛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以及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出符合单位实际的具体措施办法,结合全民阅读活动,组织机关干部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等方面知识,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责任领导:徐公平   责任人:王国凡)
2、深入开展“五型机关”(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
和谐型、廉洁型)创建活动,落实好“六条禁令”和“十个不准”,树立机关党务干部良好形象。
(责任领导:工委班子成员   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深入开展“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公务员“十种心态”。以“理论讲坛”为平台,积极邀请市直局委党组(委)书记和省市知名专家学者为机关干部开坛授课。
(责任领导:徐公平   责任人:王国凡)
4、扎实开展以“五比一争”、“四讲一争”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使市直工委逐步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好”标准,使机关干部逐步达到自觉学习的表率、爱岗敬业的表率、服务群众的表率、遵纪守法的表率、弘扬正气的表率“五表率”标准,把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坚定信念、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勇于进取的先锋模范。
(责任领导:工委班子成员   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5、积极选派县、科级干部参加由省委省直工委、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从而适应新形势下对机关党务干部的新要求。
(责任领导:庞在煜   责任人:李志青)
6、围绕省机关党建研究会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开展机关党建理论和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机关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发挥协助、监督作用的新方式和新途径。市直工委各部门每年完成1篇高质量的调研课题。
(责任领导:工委班子成员   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四)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1、制定《市直工委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貌行为规范》,组织开展“使用文明用语、争创文明部室、争当文明干部”活动,年底进行认真检查和评比,对评上的部室和个人进行表扬。
(责任领导:徐公平   责任人:贾世平)
2、充分发挥机关工会、团工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活跃机关干部职工业余生活,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利用各种节庆日、纪念日,举办征文比赛、摄影书法比赛、登山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通过内容健康、形式新颖的各种载体,调动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为文明单位创建注入生机与活力。
(责任领导:庞在煜、史文洪   责任人:丰菊梅、王松利)
3、加强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制作宣传展板、标语、桌签,树立机关形象,营造创建氛围。
(责任领导:徐公平   责任人:贾世平)
4、支持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爱心一日捐”等扶贫济困献爱心活动。
(责任领导:徐公平   责任人:贾世平)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1、修订完善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编印成册,人手一本,确保机关各项工作运行有序,科学规范。
(责任领导:徐公平   责任人:贾世平)
2、建立机关工作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市直工委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责任领导:徐公平   责任人:贾世平)
3、实行持证上岗,文明办公,文明用语,端正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责任领导:工委班子成员   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六)切实抓好综合治理和法制教育。
1、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形势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国家重要法律法规规章,认真开展“六五”普法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全市法律知识考试,使每个干部职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处处依法办事,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责任领导:徐公平   责任人:王国凡)
2、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综合治理工作,保证机关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责任领导:工委班子成员   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3、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保证计划生育达标率100%。
(责任领导:徐公平   责任人:贾世平)
(七)保持机关办公环境整洁优美。
1、落实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机关各部室和办公区域坚持每日清扫,每周检查,每月评比,实行流动红旗制。
(责任领导:徐公平、王晓垠   责任人:贾世平、王国凡)
2、各部室和办公区域实行主体美化、绿化,花草布置规范有序,地面卫生干净整洁,整体环境洁净、优美、舒适。
(责任领导:工委班子成员   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3、办公区域墙牌规范统一,文明标语新颖醒目,办公电脑、书柜、桌椅整齐规范,清洁无灰。
(责任领导:徐公平   责任人:贾世平)
(八)积极参与辖区共建活动。
1、树立辖区意识,服从辖区管理,积极完成辖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工委班子成员   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2、支持辖区建设,主动参与辖区文化、体育、卫生活动。
(责任领导:工委班子成员   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3、积极帮助辖区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责任领导:工委班子成员   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